城镇购房“农转非” 京户籍新规促农民进城买房
  2007年05月09日14:46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农民在城镇买了房就可以将户口“农转非”,本市新的户籍制度加快了农民在城镇购房的脚步。“五一”期间,记者从大兴区几家在售楼盘了解到,自今年4月下旬本市推出新的户籍制度以来,前来看房和买房的郊区农民有所增加,一些买房人表示买房主要是给孩子用。

  大兴区某楼盘销售人员告诉记者,本市户籍新规刚出台几天就有一些来看房的人谈到“农转非”的事儿,多是父母为年轻人来看房买房。在这些买房的人中,孩子在城镇工作而又属于农业户口的以及孩子面临结婚需要购置新居的农民居多。“五一”期间也有不少本区农民前来看房。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郊区农民已经成为城镇住宅市场的一支生力军,一些富裕起来的农民开始离开生活多年的土地,到城镇置业安家,过上了“城里人”的生活。更多的是父母为向往城市生活的年轻人买房,到城镇买房结婚已经成为一种时尚,而郊区房价相对城区更便宜并且离家近,便于家人相互照应,所以成为郊区农民置业的首选之地。

  以前,郊区农民虽然在城镇拥有了自己的住房,但其身份仍然是农民,无法拥有城镇户口。新规实行后,农民只要在城镇购房,取得了合法固定住所并居住,即可到住房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一位已经在城镇置业的农民子弟表示,“我高中毕业就在城镇工作,并且买了房,邻居全是城里人,但我的身份还是农民,这项新规对我们这样的农民来说是件好事。”

  新闻链接

  农民在城镇购房可“农转非”


  今年4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开始推出9项户政管理便民服务新规。其中包括放宽本市人员“农转非”条件,取消小城镇户口登记期满后市内迁移的审批制度,放宽未成年人随父亲在京入户条件,简化办理边境证手续,减少户口审批环节等。

  在“放宽本市人员农转非条件”一项中规定,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在城镇地区购房取得合法固定住所并居住,由申请人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由派出所按规定审批。(韩全义)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邢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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