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大连4月26日电 记者王金海报道:日前,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七顶山满族乡陆海村第十八届村民代表大会在村民大会堂里举行,来自7个村民组的45位村民代表对村干部进行“双评议”:民主评议村干部上一年度的工作表现和民主评定村干部上一年度的报酬。据前来观摩的辽宁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处李立新介绍,陆海村从9年前开始,村干部收入多少就由村民投票决定,这一还权于民的作法在全国也是首创。
这次村民代表大会议程安排充实而简洁: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作村务工作报告,村干部依次作上一年度的述职报告,村民代表面对面评议村干部上一年度的工作表现,村干部对村民提出的意见与建议逐条解答,村民代表以无记名方式投票决定每一名村干部上一年度的工作报酬。据了解,村民代表根据村民的人均收入和村里的可支配财力两个系数测算出每个干部应得报酬基数,在此基础上可投票上下浮动20%。
“在陆海村,一切大事小情都由村民说了算。”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周明昌说,民选出来的“村官”只能由村民来管,通过“海选”村民掌管了“人权”,通过评定干部报酬,村民又掌管了“财权”,村里的任何决策都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民还掌管着“决策权”,同时拥有这三项权利,才真正构成了村民的民主权利。自从推行“双评议”制度以来,陆海村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出一系列规范民主管理的配套制度,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酝酿,制定了《村规民约》等多项规范村务管理的制度,一并归纳成《村民自治手册》,印发到每家每户。这样,村民清楚“村官”的目标任务,也知道如何实行民主管理与监督,真正做到了民主管理有据,村民守法有章,把村民自治乃至整个农村工作引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从2001年起,大连在全市农村开始推行陆海村的“双评议”作法,目前民主评议干部工作达到100%,民主评定干部报酬工作已在80%的行政村实行。
《人民日报》 ( 2006-04-26 第15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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