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慑恶意逃薪老板 广东“该出手时就出手”
2007年11月28日16:59 来源:新华社-《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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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底,广东省有关部门联手展开"雷霆行动",出动5923人次,为34.4万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3.08亿元。2006年底,广东再掀"金霆行动",又是各部门联动,共为26.2万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2.77亿元。2007年10月26日,广东新一轮专项整治欠薪行动再次拉开帷幕。
然而,"拼人力投入的人海战术,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欠薪现象的发生"。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劳动监察处处长黄林琰认为:只有建立起一套有力的制度,让用人单位想拖欠时更加忌惮,让有关部门更有力地追究违法者的责任,欠薪行为才有可能被根本遏制。
3年大力清欠,9成工资兑现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当前广东省农民工工资兑现率较高,克扣、拖欠工资较少,90.5%的受访者表示,现在的工作单位基本可以做到按时定量兑现工资。
近3年来,广东加强劳动保障举报投诉队伍建设,设立举报投诉专门接待窗口,开通专线电话、网上咨询投诉等多种渠道,实现12333电话咨询、举报投诉专线全省覆盖。针对广大人民群众投诉举报情况,广东省劳动保障部门联动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执法检查行动。如为打击恶意欠薪行为而先后开展的"雷霆行动"、"金霆行动"系列执法检查,为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而开展的劳动力市场整顿专项行动,今年5月、6月开展的劳动用工情况执法大检查,今年7月、8月开展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通过上述种种强力举措,2005年~2007年9月,广东省劳动保障部门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48.84万家,涉及劳动者5305万人,共为356.76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待遇31.06亿元。近3年来,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所查处拖欠、克扣工资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
新一轮专项行动力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尽管农民工工资清欠行动已取得一系列阶段性成果,但广东省劳动保障部门却不敢轻言成功。黄林琰说:"企业欠薪是个顽疾,不是一次'雷霆'可以解决的,我们的工作还任重道远。"
为配合全国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广东省决定从2007年10月26日至2008年1月31日在全省开展整治欠薪专项行动,查处违法行为,并着力推动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一是抓好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全面督促建筑等领域的非公有制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切实规范劳动合同的内容。二是抓好工资支付行为规范。确保用人单位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要求,按照工资支付周期如实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在支付工资时向劳动者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三是抓好分类监管工作。根据企业以往支付工资情况建立守法档案,并分别评级。对信用等级较低的用人单位要开展日常巡视检查。
对未签订劳动合同、拖欠或克扣工资、未建立工资台账等违法行为,劳动部门将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对未按要求整改的,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同时,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比较突出的用人单位实施跟踪监察,直至全面纠正其违法行为再予结案。对其中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的,要在社会上公布或通过新闻媒体跟踪曝光。
企业欠薪是个"顽疾",治本还需制度"猛药"
走出恶意欠薪的治理困境,首要的是从制度上保障农民工的权利。制度设计的突破口还在于立法跟进。目前,我国对欠薪企业的惩处还未上升到法律层面。责令仍不改最高罚2万元,相对于逃薪雇主动辄赖掉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工资数额,这点罚款不过是九牛一毛。
黄林琰指出,很多恶意逃薪的老板就是计划卷款移民国外。一旦这些老板被刑事拘留,哪怕只是一个小时,留下这个"案底",他们再想要移民就困难了。"对于恶意逃薪者,拘留比罚款管用多了。"黄林琰说。
2005年~2007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厅长方潮贵连续3次提出议案,建议在刑法中增加"拖欠工资罪":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职工非法占有企业财产达到2万元就构成犯罪。而企业拖欠工资的实质是侵占了劳动者的私有财产,而且数额动辄上百万、上千万,却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暴露了法律对弱者权益保护的缺位。
尽管国家立法跟进尚待时日,但广东劳动保障部门已经开始了与司法部门在解决欠薪问题上的合作。2006年,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全国首创打击恶意逃薪行为的行政与司法联动机制,刑拘8名恶意逃薪老板,产生了极大的威慑作用和积极的社会反响,此举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的赞赏。
受深圳经验启发,广东省劳动保障厅今年与公安厅联合起草了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恶意逃薪暂行办法,上报省委政法委,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据悉,该暂行办法拟于近期下发,从而在广东省内实现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欠薪逃匿制度化。此外,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还联合建设厅、总工会起草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目前,广东省劳动保障厅与建设厅已初步达成共识,拟共同报省政府批准实施。(记者 彭梦瑶)
然而,"拼人力投入的人海战术,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欠薪现象的发生"。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劳动监察处处长黄林琰认为:只有建立起一套有力的制度,让用人单位想拖欠时更加忌惮,让有关部门更有力地追究违法者的责任,欠薪行为才有可能被根本遏制。
3年大力清欠,9成工资兑现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当前广东省农民工工资兑现率较高,克扣、拖欠工资较少,90.5%的受访者表示,现在的工作单位基本可以做到按时定量兑现工资。
近3年来,广东加强劳动保障举报投诉队伍建设,设立举报投诉专门接待窗口,开通专线电话、网上咨询投诉等多种渠道,实现12333电话咨询、举报投诉专线全省覆盖。针对广大人民群众投诉举报情况,广东省劳动保障部门联动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执法检查行动。如为打击恶意欠薪行为而先后开展的"雷霆行动"、"金霆行动"系列执法检查,为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而开展的劳动力市场整顿专项行动,今年5月、6月开展的劳动用工情况执法大检查,今年7月、8月开展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通过上述种种强力举措,2005年~2007年9月,广东省劳动保障部门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48.84万家,涉及劳动者5305万人,共为356.76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待遇31.06亿元。近3年来,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所查处拖欠、克扣工资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
新一轮专项行动力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尽管农民工工资清欠行动已取得一系列阶段性成果,但广东省劳动保障部门却不敢轻言成功。黄林琰说:"企业欠薪是个顽疾,不是一次'雷霆'可以解决的,我们的工作还任重道远。"
为配合全国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广东省决定从2007年10月26日至2008年1月31日在全省开展整治欠薪专项行动,查处违法行为,并着力推动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一是抓好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全面督促建筑等领域的非公有制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切实规范劳动合同的内容。二是抓好工资支付行为规范。确保用人单位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要求,按照工资支付周期如实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在支付工资时向劳动者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三是抓好分类监管工作。根据企业以往支付工资情况建立守法档案,并分别评级。对信用等级较低的用人单位要开展日常巡视检查。
对未签订劳动合同、拖欠或克扣工资、未建立工资台账等违法行为,劳动部门将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对未按要求整改的,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同时,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比较突出的用人单位实施跟踪监察,直至全面纠正其违法行为再予结案。对其中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的,要在社会上公布或通过新闻媒体跟踪曝光。
企业欠薪是个"顽疾",治本还需制度"猛药"
走出恶意欠薪的治理困境,首要的是从制度上保障农民工的权利。制度设计的突破口还在于立法跟进。目前,我国对欠薪企业的惩处还未上升到法律层面。责令仍不改最高罚2万元,相对于逃薪雇主动辄赖掉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工资数额,这点罚款不过是九牛一毛。
黄林琰指出,很多恶意逃薪的老板就是计划卷款移民国外。一旦这些老板被刑事拘留,哪怕只是一个小时,留下这个"案底",他们再想要移民就困难了。"对于恶意逃薪者,拘留比罚款管用多了。"黄林琰说。
2005年~2007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厅长方潮贵连续3次提出议案,建议在刑法中增加"拖欠工资罪":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职工非法占有企业财产达到2万元就构成犯罪。而企业拖欠工资的实质是侵占了劳动者的私有财产,而且数额动辄上百万、上千万,却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暴露了法律对弱者权益保护的缺位。
尽管国家立法跟进尚待时日,但广东劳动保障部门已经开始了与司法部门在解决欠薪问题上的合作。2006年,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全国首创打击恶意逃薪行为的行政与司法联动机制,刑拘8名恶意逃薪老板,产生了极大的威慑作用和积极的社会反响,此举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的赞赏。
受深圳经验启发,广东省劳动保障厅今年与公安厅联合起草了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恶意逃薪暂行办法,上报省委政法委,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据悉,该暂行办法拟于近期下发,从而在广东省内实现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欠薪逃匿制度化。此外,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还联合建设厅、总工会起草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目前,广东省劳动保障厅与建设厅已初步达成共识,拟共同报省政府批准实施。(记者 彭梦瑶)
(责任编辑:邢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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