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失火搬家,就怕死爹死妈”,这是时下在一些农村地区比流行歌曲还要流行的一句话。
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千方百计减轻农民负担,农民的日子相对宽裕起来了。但由于在红白喜事,特别是丧事上相互攀比,大操大办,结果使好不容易才富起来的不少家庭一夜之间又落得一贫如洗,而且外债累累。一些农民苦不堪言地说:“如今的惠农政策让我们富了,爹妈的死又把我们扯穷了!”
据笔者调查了解,现在农村家庭只要遇到老爹老妈去世发丧,办一场“最见不得人”的丧事,开支也得万元左右。而且不管怎么节省,下面的“起步价”一分都不能少:
寿棺1500元,寿衣寿帽400元,招待费(含烟酒糖菜)4500元,烧纸200元,鞭炮200元,道场费500元,抬丧砌坟工资500元,立碑(含石匠及碑文写、刻工资2000元),合计9800元。
至于什么样的丧事才算“见得人”,标准当然是“上不封顶”的,只要有钱,想怎样体面、怎样排场都行。眼下,已经有人家在办理丧事时,不惜花千余元买来高档手机,上号后作为陪葬品放到死者的棺材里入土。且孝男孝女们还要隔三岔五地去电信公司为其象征性地交一些话费,如果拨打这个手机号码,电脑的语音回答不是“暂时不在服务区”,就是“关机”(其实,它永远也不在服务区或永远关机)。
值得一提的是,办一场标准仅为“起步价”的丧事,花费也大都是儿女们挖空心思、费尽口舌借来的。众所周知,现在除了暴病和意外死亡外,绝大多数老人都是经过久病久治不愈后才去世的,老人患病期间,儿女们为了留住老人,往往不惜花光所有积蓄、甚至借债为其治疗,而一旦老人驾鹤西去,料理丧事的费用就得靠向亲朋举债或向银行贷款,甚至借高利贷来解决。办丧事当然有些人情收入,但按农村现实的礼尚往来,人情总收入一般都在几百或千元左右,这点微不足道的收入,还不够偿还老人活着治病时欠下的外债,再说,这个数目与巨大的丧事开支相比,不过是杯水车薪。而且,人情也是债。说不定哪天别的人家也死了老人,你就得赶去还礼随份。
据对农户调查,现在农村办完一场丧事的起码负债额,大都要突破8000元,而从目前多数农村家庭的经济收入来看,除了有额外收入或从事高收入职业的富裕人家外,一个家庭除去必需的生产、生活开支,再加上诸如电话费、人情往来等“软”支出,每年偿还外债的能力顶多在1000元左右(贫困地区很难达到这个水平)。我们就按上述的起码负债额为计算标准,即使排除任何天灾人祸的可能和不计算任何利息,就需要用整整8年的时间才能偿清。更可怕的是,在父亲(或母亲)去世后丧债尚未还清时,母亲(或父亲)也会去世,自然又是“治疗———丧事———债务”这样一条令人窒息的“黑色生产线”。由此,不难得出一个结论:一个家庭要偿清父母的丧葬债,最乐观也得16年,如计算利息,至少得20年,倘若缠上高利贷,也许到死都还不完!
在中国,父母与子女的年龄差距一般为23-27岁,设定一个人的正常寿命为80岁,那么在其死亡时子女则为53或57岁,可以想象,在用紧锁愁眉的一二十年时间还清父母的丧葬债后,曲指一算,这个时候的自己离坟墓还有几步之遥?
更应关注的是,农村的高额丧葬债问题,不仅成为阻碍新农村建设的绊脚石,而且已经给社会和谐埋下了严重的隐患。如兄弟因分摊费用而反目成仇,亲朋之间翻脸不认,夫妻怄气乃至分道扬镳,还有因此引发的诸如民间债务纠纷急剧上升,偷抢骗诈的刑事案件频频发生等等。
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农民在父母的丧事上拼死拼活地不惜血本、相互攀比?经历过丧事的农民无不坦言:为了一个“脸”字!要是张三的爹下葬花了一万元,李四的妈死了只花九千,立刻就会惹来风言风语,招来背后的指指戳戳,那样做后人的脸还往哪儿放?于是,大家只好都周而复始地比着葫芦画瓢,且越画越大,导致有钱的大办,没钱的借钱也要大办,攀比之风愈演愈烈,便出现了今天这种可怕的局面。 (田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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